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促进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立足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适应学院共青团改革新形势。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于12月14日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代表产生程序和规定,完成团员代表推选。
以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为基层选举单位,按分配的名额及构成要求,秉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征求所属团员意见,在马院各个班级举行线上团员代表推选投票活动,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提交团员代表大会酝酿,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交由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团员代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所选的团员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坚持原则,具备对共青团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三、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学习、工作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五、遵纪守法,未收到法规或校纪处分。
经过最终投票选举和评定、党总支审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产生了三位团员代表,出席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他们是,马克思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江曦老师,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马克思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少数民族学生团员代表马松(苗),政治面貌为中共预备党员;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级1班团支书梁娇,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以上三位将代表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
此次推选大会的召开,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主动承担团员责任,做好榜样和示范,加强我院共青团建设,将团学工作推向新高潮。
(撰稿人:左小琴 初审:袁兴 审核:刘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