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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处科级干部专题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2022年10月13日 14:04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12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召集处科级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马院党总支书记叶林主持并讲话,处科级干部作交流发言。

叶林首先领学《规定》并解读文件的主要精神。叶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此次《规定》的出台,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规定》亮出了干部的标尺和准绳,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主要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马院党总支全体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我警醒,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与会干部纷纷就学习《规定》交流了体会:正处级组织员顾晓明认为,这是规范干部队伍,让干部积极工作的文件。“下”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工程,要理解好、遵循好这个基本原则。副院长黄红说,此《规定》的出台,从关心爱护干部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来看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的关键切口。党总支副书记刘祚玉认为《规定》是党从严治吏的最新要求,把能上与能下作为有机整体,形成正确、完整、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能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四川思想家中心主任杨永明对《规定》中提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能下”机制高度赞扬,同时也认为要将“下”的舆论氛围营造好,要让干部下得规范、下得合理、下得明白、下得服气、下得有效。负责工作的副院长竭仁贵指出,要让能上与能下相互打通贯穿,形成良性循环,推动能者上、劣者下,但是也不能简单地一上了之、一下了之,要以下促进、以下促干,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其他科级干部也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深刻认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供稿/郑万敏   审核/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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