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宜学院发[2019]24号)文件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会议,对丁铃等63人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进行审议。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叶林院长主持会议,刘首昌书记、竭仁贵副院长、黄红副院长、黄树彬副教授参会。分委员会秘书王亚静博士报告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分委员会委员审核申请人员材料,并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最后分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会议决议,决定授予丁铃等63人法学学士学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6月17日